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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情况
时间:2021-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6月,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全力服务“三优两区一方阵”战略、“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真心为民司法、为民检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一)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定期开展送法进企,提高企业人员法治理念。二是对涉企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影响。三是院领导对县内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包联。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分析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帮助堵塞管理漏洞,促其合法合规经营。四是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企业和企业家涉法涉诉案件办案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一是对留守儿童、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开展司法救助,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心理辅导,从物质与精神方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落实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别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邀请社区居委、志愿团队社会力量加入保护帮教工作,提高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继续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加大《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覆盖面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三)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一是积极开展窖井盖安全排查,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窖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为人车出行提供安全保障。二是针对县城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杂,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县容县貌的情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及时办理环境损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需求。四是持续发挥驻县法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接待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联络的作用,诉前提供法律咨询,促进矛盾化解,依法支持起诉,服务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6月,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同比上升70.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人,同比上升250%,不捕率为19.4%。提起公诉61人,同比下降45%,不起诉14人,同比上升16.7%,不起诉率为18.7%。 

  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0人,不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0人,不起诉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1人。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1人,去年同期4人;对超期羁押书面提出纠正 0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0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同比持平,均被县法院采纳;对社区矫正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6去年同期9件,均被采纳 

  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0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0人。 

  (二)民事检察 

  1至6月,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受理3件,去年同期2件;息诉、促成和解2件,去年同期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7件,去年同期10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去年同期10件;法院采纳10件,另7件正在整改。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6件,去年同期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5件;提出检察建议去年同期3件,采纳2件;息诉、促成和解1件,同比持平。 

  支持起诉受理3件,去年同期空白;已支持起诉2件,均为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2件;另一件已和解。 

  (三)行政检察 

  1至6月,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0件。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0件。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0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4件,去年同期35件;立案24件,去年同期2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中生态环境领域14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其他领域(消防安全、窖井盖安全、文物保护5件;采取诉前程序21件,去年同期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其中7件整改完毕已回复,1件以磋商形式整改完毕,其余未到期。办理公益诉讼侵权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其中1件采用“诉前赔偿+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71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一次性赔付到位;另1件起诉至交口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231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一次性缴付县财政。

  1至6月,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受理1件,同期持平;立案1件,同期空白;采取诉前程序1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1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 

  1至6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3件,同比持平其中来信 2件,来访10来电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办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类申诉案件1案。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实际救助人数1人2万元。该案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救助对象为贫困户。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6月,全院办案总数245案,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含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入额院领导办案数63案,占比25.7%。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了全院办案质效的提升,有助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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