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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情况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之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参与“三大攻坚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我院邀请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交口支行、吕梁银保分局交口监管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联社及网点、村镇银行、县法院、县公安局等负责人召开主题为检察机关、金融部门共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金融安全的座谈会。此举有利于共同解决金融防范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助力金融安全,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役

  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帮扶工作实际问题;帮扶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局意识,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对贫困户、脱贫户的政策宣传,继续帮助帮扶村发展产业项目,助力贫困户、脱贫户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目前,已完善户内“四书,五证”等户级资料、整户识别、“一码清"核查、GPS定位自查等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帮扶村、脱贫支柱企业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更全面的了解,我们也进一步理清了群众新的要求与期待。这对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法表达诉求,落实检察为民服务的使命与责任,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

  选派干警参加县人大财经工委对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研。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对河道治理、污水收集处理、矿山生态综合治理、煤矸石整治、废弃菌棒再生利用、养殖企业畜禽粪污处理、建筑垃圾无序倾倒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特点,对调研线索及时收集,梳理核查,从小切口入手,追根溯源,针对存在的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为美丽交口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向县域七个乡镇15家大中型企业赠送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等书籍,院党组深入企业,主动征求意见,从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管理制度、涉企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并与本县六家民营企业签订服务意向书,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主动向县委汇报该项工作,并报送《专题报告》,获县委霍慧文书记批示和肯定。全院干警传达学习该批示精神,并以此为契机更加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多角度、多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的法律服务,为本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人,同比下降1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人,同比下降80%,不捕率为10.5%。提起公诉111人,同比上升37%,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为9.8%。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0人,不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0人,不起诉0人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0人,提起公诉0人。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4人;对超期羁押书面提出纠正 0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0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对社区矫正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9件。

  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0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0人。

  (二)民事检察

  1至6月,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0件,去年同期2件;息诉、促成和解1件,去年同期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去年同期1件。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采纳回复8件,另2件正在审理中,提出检察建议数下降16.7%。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息诉案件1案,同比持平;提出检察建议3件,去年同期空白,法院已采纳回复2件,另1件正在审理中。

  (三)行政检察

  1至6月,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0件。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0件。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公益诉讼立案21件,同比上升16.6%,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8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采取诉前程序21件,同比上升90.9%。

  (五)控告申诉检察

  1至6月,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4件, 同比下降50%,其中来访6件,来信 2件,网络信访5件,电话信访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对阻碍辩护人诉讼权利行使的控告申诉2件。刑事申诉立案复查公开审查1件,现已提请抗诉。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拟实际救助人数1人,现已报送县委政法委申请资金救助。对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共开展救助0人。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6月,全院办案总数209案,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含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四名入额院领导办案数51案,占比24.4%。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了全院办案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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