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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口县人民检院工作报告

 

——2022331日在交口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呼静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三优两区”战略部署,忠诚使命,忠实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院干警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政治洗礼。

全面筑牢政治忠诚。全院干警深刻领悟、坚决落实“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党史交流研讨,并“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邀请民盟山西省委副主刘本旺教授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干警奔赴汾阳贾家庄、中阳关上战役遗址接受红色教育开展政治建设专题活动,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上,坚决肃清孙力军、刘新云等流毒影响不断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凝聚力。

有效根治顽瘴痼疾。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自查发现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8人21件,排查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7人9件经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组集体提醒谈话,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3个,发出检察建议等文书79份,均已整改。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一名常务副检察长、一名副检察长进行了交流任职。修订制度37项,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

切实强健队伍肌体。坚持开门搞整顿,多次组织干警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宣讲和学习,通过轮谈心谈话,干警主动交代“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2人30个问题,其他问题38人169个。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班子成员个人问题共计73个;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党员个人问题89个。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被省、市级媒体报道35篇次选树3名先进典型全院学习,推动形成争先创优新风尚

二、自觉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监督办案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唱响服务保障主旋律。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42件56人,提起公诉87件159人。吕梁市院交办的公安部督特大跨境赌博系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36人,追赃挽损268万余元。该案承办团队被报请省院荣记先进集体。服从服务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向纪检、组织部门移送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113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4人,不诉49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4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了社会稳定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经济安全,就是维护政治安全、保障人民权益。我院打防并举,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交口县城一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醒广大群众: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各种变异情形要保持冷静,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办理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承办检察官多次各集资参与人进行沟通,加强释法说理,化解上访信访风险。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院选派了三名干警常驻田庄村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多方协调,解决了田庄村移民安置点取暖用煤问题,解决了润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下桃花新村用电问题,解决了润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道路硬化问题解决了村民核桃销售难问题国庆期间连降暴雨,我院班子成员亲自深入包联村受灾一线,督导检查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主动护航民企发展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县党代会后,我院成立服务民营企业领导小组主动走访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送法进企,建言献策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山东东岳能源交口肥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受疫情等方面影响停产两年,严重制约我县经济发展我院通过办理顾某某等人盗窃该企业水井电缆线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协调解决该企业尾矿库建设矛盾,促成村企达成调解协议,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院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汾石高速交口段调研征地拆迁工作,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汾石高速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守为民司法初心,竭诚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33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8件。组织公开听证12件,其中检察长亲自主持2件,促进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共救助10人26万元。构建检律协作新机制,畅通律师办案“绿色通道”。升级“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热线,拓展“四大检察”实名举报控告渠道,实现“零距离”检察监督服务。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厂矿企业粉尘污染案件12件,还人民群众一片干净天空;针对烘焙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提出监督意见7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化“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窨井盖安全排查7次,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诉前磋商解决“飞线充电”安全隐患4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县城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乱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改善人居环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年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7人(含未成年人3人),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4人,不起诉3人。为3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5次,开展帮教工作8次,亲职教育3次,对失职家长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 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1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受众师生达15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2万余份,组织县二中师生参旁听庭审活动2次。 积极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成立了全市首个驻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切实做深做实做细青少年维权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办理案件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我们更加重视、更加自觉并善于从具体事件中“见微知著”,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一是在办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梧桐中队原中队长刘某某、偏店中队原中队长姚某某两起受贿案中,发现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部相关制度不健全,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孝义交警大队革除积弊,纯洁队伍,重塑交警形象。二是在办理辛某某贷款诈骗罪中,发现县城关信用社存在信贷管理不规范、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不尽责、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等系列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信用社的信贷管理三是在教育整顿期间,抽取公安机关2008年以来办理的72案进行侦查活动监督,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不按法律规定时间受案、立案、立而不侦、侦而不结、引用法条错误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交口县双池镇幸福泉、神岭山烈士陵园桃红坡镇红军东征总指挥旧址和温泉乡毛泽东路居地等红色文物古迹,见证了历史、承载着文化。因长期受自然侵蚀,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残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院通过诉前磋商和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筑起红色资源保护“防火墙”,督促县文化旅游局、文物所在乡镇依法履职,做好保护、修缮及后期维护工作,以最小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扛起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充分开展“四大检察”着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刑事检察前端发力。切实肩负起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自行补充侦查21件,提前介入侦查7件,监督立案4件、撤案3件,追诉漏犯4人、漏罪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件、审判活动违法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社区矫正纠违36份、财产刑纠违3份、脱管纠违4份,对“减假暂”执行不当等书面提出检察建议4份,全部予以采纳。市院指定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经初查,均不符合立案条件。

民行检察多元推进。健全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出检察建议27件,采纳率100%;和解息诉3 件;支持起诉6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

公益诉讼全面深化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把实现公益效果保护作为落脚点,全面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全年共立案1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诉前磋商解决70件全面予以整改办理6件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其中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次适用《民法典》,提起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案件办理,向侵权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余万元。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双池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4份,督促其积极履职涉案非法采矿坑口已取缔填埋,我院依法终结审查。在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中,检察干警深入双池、回龙、温泉等乡镇,配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深挖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达成了就线索移送、线索核查处置、调取证据等方面的共识。

五、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发展工作根基

    坚定瞄准全市第一方阵目标,固强补弱、夯基蓄力,进一步筑牢交口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体系,主动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情况,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全方面。

以改革创新促提升持续更新司法理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量节省司法资源。2021年,我院认罪认罚适用176人,适用率达到93.62%;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59人,法院采纳率98.46%。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全年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5件,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提高检察环节诉讼效率。

以内部监督促规范。构建检察办案业绩考评体系,建立检察业务态势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度,利用业务信息监管子系统审核案件371案,发现问题案件39案,已全部整改;检察官办案情况月通报12次,季通报4次,安全及时送达案卷及各类文书900余次。 加大检务保障力度,推进206辅助办案系统运用,利用206系统办理154案,及时向县政法委周报、月报系统运行情况。 深化检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243条,审查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28 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案;针对重点案件开展案件流程监控19次。 组织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5类213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不严谨等问题。 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意见。  

以素能建设夯基础。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度融合采取“领导带头讲、邀请老师讲党课、领导上台领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提升。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16次,利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学习”、“检答网”等多个平台加强学习干警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20次,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2次召开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院人员自重、自省、自警。开展党史教育专题研讨18次,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2件,党建工作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办案质效有效提升,我院59项高质量发展指标居全市第三。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决定,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始终把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一年来,我院通过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监督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2案、公开听证10案、检察工作通报听证1次。省、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省人大代表联络走访座谈会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为”。

各位代表,2021年交口检察工作在稳进中提升、深化中巩固。所取得的点滴进步和成绩,靠的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靠的是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此,我谨代表交口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一些检察干警办案还只是守住不违法的办案底线,与人民群众更高法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检察举措需要更加精准务实,一些工作还需要更好地落实到具体检察办案中;三是检察履职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些检察干警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规范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机关内部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交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检察履职要努力跟上,全面融入。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抓住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契机,聚焦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宜居交口目标,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做到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整体仗。自觉对标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总体责任,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案件管理评价机制,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从严抓细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二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高、内涵更丰富,检察工作只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从供给侧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才能紧紧跟上、适应。我们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通过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对于关涉群众急难愁盼的信访申诉案件,以“如我在诉”的精神,从源头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止于至善。对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法律只有原则规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

三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求极致”的精神,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县委政府持续开展的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我院将在刑事上,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在公益诉讼检察上,开展“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紧盯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矿产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力度,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目前,矿产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已立案两件,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要加强科学管理引导。科学管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高质量发展不是喊口号,也不是谁说实现就能实现的,必须借助科学管理,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一方面,要加强“案”的管理。要用好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倒逼每个案件每个环节追求极致,防止工作粗疏和问题后移,努力压减“内生案件”,优化“案-件比”。另一方面,加强“人”的管理。要推进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考核,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指标,真正把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挂钩,从而最大限度激发全院干警内生动力,促进依法能动履职、高质量监督办案。

各位代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高质量发展关键在落实,我们要以虎虎生威的雄风、生龙活虎的干劲、气吞万里如虎的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等新理念更好地融入办案实践,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和落实举措,推动检察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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