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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415日在交口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呼静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工作回顾

 

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775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162件,民事检察案件217件,公益诉讼检察163件,控告、申诉等其他案件233件。五年来,交口检察上下一心,守正创新下真功,披荆斩棘蹚新路,用忠诚和担当书写了亮点纷呈的精彩篇章。

一、积极融入发展大局,充分彰显检察担当

(一)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6件33人,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6件39人1单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9次,院领导亲自办案、靠前指挥、把关调度,研判、分析、指导,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二是提前介入全覆盖,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多次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适时提前介入,切实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如我院在办理孔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件时,向公安机关逐条详细列明补侦事项55条,进一步规范侦诉审工作的衔接,为实现快捕快诉,形成对黑恶势力强有力的打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精准打击黑恶犯罪。立足“打准打实”,加强证据审查,把好案件质量关,共追捕2人,追诉2人1单位,追诉漏罪3件。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既不降格放纵,也不拔高凑数,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建议公安机关终止侦查2人。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推进“打财断血”。在起诉阶段对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25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并重点围绕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逐一筛查进行摸底清理,不放过任何一条财产线索,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财产刑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五是深挖细查,严肃查办恶势力“保护伞”。落实“一案三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线索11条,其中在办理恶势力案件中发现保护伞线索2条,全部移送县扫黑办处理。

(二)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了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员额检察官办案机制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与监委沟通,完善“法法”衔接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形成反腐合力。2017年以来,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3件22人,起诉22人,有效惩治职务犯罪。

(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健康发展。一是践行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与肥城金冠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促使三方在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企业诉累。办理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及直接责任人李保勇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犯罪对其经营发展影响,我院决定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该两起案件的办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消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在办理一起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犯罪案件时,依法将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并追捕2人,立案监督2人,随后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适时召开企业负责人、村干部、在押犯罪嫌疑人家属座谈会,以案释法,有效化解涉案双方对立情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时变更强制措施,涉案当事人最终全部判处缓刑。该案的办理,切实化解了消极因素,减少了社会对抗,为和谐交口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三是以企业需求为落脚点,开展精准化服务。近年来,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好高检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与企业负责人签署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意向书》,向企业赠送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编发的《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等一批书籍,同时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在工商联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为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发挥检察建议职能,延伸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触角。我院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坚持“打防结合、帮扶修复”理念办案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防控重大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四)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犯罪,在我县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意义。交口矿资源丰富,含矿面积85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7.1%,具有埋藏浅开采的特点私挖滥采现象易发多发为此,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重拳打击私挖滥采犯罪。办理私挖滥采案件17件48人,追诉漏罪漏犯2人1单位,特别是依法惩处赵某等8人非法采矿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该案被列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五)积极参加综合治理,维护信访秩序稳定。严厉打击无理缠访闹访的犯罪,有力维护交口信访秩序稳定。在办理一起无理缠访闹访案件时,从重从快将郭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并及时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有力地打击了其无事生非公然藐视法律的嚣张气焰,打消了部分上访人员企图借信访牟利的侥幸心理,维护了交口的信访秩序稳定。

二、坚守为民初心使命,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五年来我院与县税务局驻村工作队全面配合,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切实为帮扶村办实事,真扶贫,扶真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川口村202户549口人全部如期脱贫。一是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支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维修美化并与县税务局共同协调,投资近20万元,帮助川口村建成文化活动广场。二是连续三年与县税务局共同捐助万余元,为川口小学购买校服及学习用品等,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秋收时节帮助贫困户解决劳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四是协调县水利局投资15万元,维修了淤地坝五是联合县税务局,积极筹措协助争取资金14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30余亩、大棚80个、育菌40万棒香菇种养殖基地全村户分红共计92万余元。

(二)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检案件3件4人,审查起诉9件17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号检察建议”,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一是建成一站式办案区,进一步推动了未检工作规范化。二是持续推进校园法治建设,通过线上线下授课,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以上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密切检校联系,向未成年人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保护,推动创建平安校园。三是精心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宣讲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我院牵头成立了交口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有效地把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中,对引导、鼓励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五年来,我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28人,救助金额34.2万余元,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机制,司法救助与被害人的司法需求、脱贫攻坚、案件实情等相结合,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案人亲历亲为,让被害人及家庭感受到司法阳光和社会关爱,既解决了当事人生活困难的燃眉之急,又减轻了被害人家属对社会的仇视心理,有效解矛盾,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对弱视群体的关爱和温情,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00余人次,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00余回复群众来信300余通过及时回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两个100%,全力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通过办好群众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3件,审查起诉案件839件。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撤案16件,追诉漏罪12件,追捕漏犯2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8件次。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2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22人,发出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通知书19份,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75份。四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23人,适用率从40.44%提高至82.78%,“案-件比”降低至1.06,大幅减少办案环节,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二)着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2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市院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06件,执行程序监督案件47件,支持起诉案件9件,和解息诉案件6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2件,办理非诉执行案件2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一是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接待岗”搭建为民服务新通道进一步拓宽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源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在办案中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提抗与息诉并举、监督与服务并行的原则,坚持在办案中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成功促成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当事人双方和解,圆满化解了长达11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2017年7月1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进一步拓宽了民行监督的视野。2017年以来,我院在省、市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全方位的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63件,立案10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8件,全部予以整改。其中,首次办理等外领域案件2件,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院探索运用诉前调解、公开听证等方式,让行政机关、涉案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努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如我院在办理段纯河马家山支沟内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和舍子沟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生活污水污染环境案时,通过组织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诉前沟通协调会,全力督促职能部门尽快履职,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美丽交口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根基

(一)始终坚持政治立检。紧紧围绕省检察院部署的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的为期五年的四大活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依托,以党建带队建,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融相促,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始终坚持文化育检。五年来,我院坚持“文化育检”,把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对干警日常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多次举办道德讲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感化干警,同时结合各种学习竞赛、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思想道德境界和综合能力素质。

(三)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整肃活动“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评查重点文书485份,提醒谈话10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守廉洁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专题听取和评议了我院民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始终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精心组织案件听证会、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交口检察守初心、担使命,凝心聚力,奋力开拓,付出了艰辛,也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2017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8 年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优秀奖,连续两届被评为吕梁市文明单位标兵。2020年7月,又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我们深知所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深知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司法办案的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还不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还需加强。三是检察队伍能力素质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是我县转型出雏型,奋力书写交口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2021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三优”战略,推进“两区”建设,奋力冲刺吕梁经济第一方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为开创交口“十四五”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贡献坚强的检察力量。

一是突出政治立检,增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实效。

二是加强业务建检,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力点,更加积极主动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把《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落实落细。深入打击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特别是深入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深化队伍强检,在强素质提能力转作风上持续用力。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机关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持续整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四是强化为民情怀,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检察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深化检察听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不懈地抓好高检院检察建议的落实,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和使命。2021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奋力推动我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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