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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治、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 机关内设机构共6个,包括:行政部门2个(分别是:政治部、综合保障部),业务部门4个(分别是: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乡镇巡回检察室)。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为信息网络中心。在职干警45,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3人,协警11人,聘用制书记员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768.56万元,支出701.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278.58万元,下降26.60%,支出减少435.72万元,下降38.32%。收入与支出下降原因为2018年人员减少,同时退休人员工资归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相应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5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37万元,占比88.87%;项目支出78.05万元,占比1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768.56万元、支总计701.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8.58万元,下降26.60%;总计减少435.72万元,下降38.3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减少,同时退休人员工资归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相应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5.72万元,下降3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需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515.63万元,占比73.51%,日常公用经费107.74万元,占比15.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公共安全支出70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1.26%,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相比上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18.95万元,降低23.79%,降低原因主要体现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减少,这是因为我单位上划后人员减少。

1. 基本支出:(12018年人员经费为515.63万元,较去年减少239.84万元,降低31.75%。降低原因为上划后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为107.74万元,较去年减少12.50万元,降低10.40%,降低原因为我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 项目支出:(12018年我部门基本建设类项目为0万元,较去年减少30万元;(22018年我部门行政事业类项目78.0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开支。较去年减少153.38万元,降低66.28%。降低原因为节约开支,办案开支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4.16万元,下降66.4%,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23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4.53万元,下降2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4万元,比2017年减少12.50万元,降低10.4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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