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是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亦是第2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在人民日报发表,该纪念日由此而来。此后的几十年中,雷锋精神深深印刻在亿万中国人民的心中,成为时代精神文明的重要符号,在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的诠释下历久弥新、不断升华,激励着一代代青年学子奉献社会、成长成才。
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永传承。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交口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开展“传承雷锋精神,传递检察温暖”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等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传递社会温暖。
学雷锋纪念日
检察院的志愿者们先后来到回龙镇田庄村委和回龙镇广场,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单的方式,耐心地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向群众面对面讲解《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普及司法救助、反诈骗、集资诈骗等法律问题;结合实际案例,提醒老年朋友们要格外小心各种打着“保健养老用品”旗号的诈骗行为,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并鼓励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一代代青年成长进步的强大动力。此次志愿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交口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党员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检察青年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等志愿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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