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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莫大意,安全要牢记 ——我院开展“交检雷锋”和“安全生产”志愿活动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今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25个“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宣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近日,我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前往交口县回龙镇田庄村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您好,我们是交口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今天过来开展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您看,这份资料上详细列明了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火的通告内容,现在我给你重点说一下禁火范围和禁火要求…”我院志愿者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给田庄村民讲解宣传内容,并结合平时的办案见闻叮嘱村民“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禁火规定,用火不慎容易引火上身。村民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禁火和安全生产要求,清明会文明祭祖,开春农耕也绝不在野外焚烧秸秆、根茬。



随后我院干警入企宣传“安全生产”,为企业员工耐心细致地讲解安全生产常识,告诫企业员工一定要把握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记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引导村民强化了安全观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平安交口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强化了村民的防火用火安全效果,而且加深了自身的安全意识。“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今后,我院干警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用自己的行为践行文明,用“小事”诠释“大爱”,为筑牢国家安全发展“防火墙”和践行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贡献智慧和力量,争做新时代的文明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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