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起案例是交口县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办理的多起非法采矿案件的一个缩影。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有些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认识;还有些人抱着“赚快钱”的想法,明知违法也宁愿铤而走险......例如有人认为自己“靠山吃山,天经地义,在自个儿村里面挖点应该问题不大”,或者抱着“趁着夜深人静找个偏僻的地方偷偷干一晚上不一定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还有的人辩解自己是“旧矿洞里手工扒拉着捡点零碎,没动机械算不上盗采”。不管哪种想法,都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轻者行政处罚,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按照犯罪处理。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无论是谁,无论在哪(自家承包的山坡、废弃的矿坑,还是人迹罕至的山沟),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任何形式的开采都是非法的。从我们已经办理的案件可以看出,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都“悔恨万分”,后悔自己不该一时糊涂触犯刑律。因为盗采矿产资源的利益再大,比起所要承担的后果都是微不足道的。具体而言非法采矿的后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构成犯罪的会被行政处罚,二年内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如果再犯会累加认定为刑事犯罪。二是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身陷囹圄”,并被判处违法所得数额以上的罚金。三是导致家庭面临危机,一人“犯事”,拖累全家,老人心忧,妻儿难安。以上都是从违法犯罪者的角度说的。从国家、社会层面而言,非法开采挖出的是矿产资源,留下的是千疮百孔的山体、塌陷的土地、被污染的水源。生态修复所需的时间、财物更是采矿所获利益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可见,违法犯罪的代价沉重,远超那点“矿钱”。开庭现场,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经常会语重心长地劝诫,“致富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是第一条。我们不能只盯着眼前的利益,还要算算法律账、金钱账、亲情账。永远记得,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工作得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交口县矿产资源丰富,多年来相关部门打击私挖盗采的形势一直严峻,而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也是零容忍的态度。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都是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投机取巧切不可行,铤而走险后果严重。前人之鉴,后人之师。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知法明法守法,不触犯法律的红线,守护好自己的平安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