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人民检察院不断促进“两项监督”工作高质效推进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厚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发挥刑事主导作用,坚持把“两项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突破口,通过转变监督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主动将检察监督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生态资源等领域,结合醉驾新规变化,突出监督重点,“两项监督”工作稳步提升,2024年1月至今,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9件,位居全市前列。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激发监督履职责任感。将“两项监督”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压实各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有组织、有重点、有抓手、有行动开展监督活动。案管部门建立“两项监督”核心数据周通报、月督查、季分析工作机制,检察长每月听取“两项监督”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本院数据升降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时破解监督难题,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向员额检察官进行督促提示,不断激发监督动能。
二是细化监督领域,实现动态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执法办案系统与实地查阅卷宗相结合的方式对近年来办理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另案处理等案件进行检察监督;依法对立案、撤案理由是否成立等情形进行审查;并定期将群众报案材料、110接警信息等与公安机关受案登记台账相互比照,以发现其中未及时处理的案件,实时掌握执法办案信息,实施动态监督。坚持用放大镜找小问题,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到证据全面细致审查,逐案逐项筛查是否存在监督线索,切实提升监督意识和监督自觉。
三是做好事后跟踪,增强监督质效。注重抓好立案监督案件办案效果,坚持“谁承办、谁监督、谁跟踪”,对案件处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明确案件的具体执行期限,明确具体时间节点;适时介入有关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跟踪了解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情况,做到案案有人跟踪,时时有人监督,每案必有结果。
下一步,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之以恒开展好“两项监督”工作,以监督促规范、以办案行正气,为百姓解忧,为群众解困,以高质量的监督“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