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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司法求突破,能动履职提质效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为查明犯罪事实,从而更为精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在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仍无法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转变思路、主动出击、自行侦查、有针对性收集证据,确保案件得以侦破。先后向上游企业所在的税务机关调取税务稽查报告,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上游企业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及相应案卷材料,查证上游公司为虚开;又深入涉案企业调取记账凭证、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过磅单等账务资料,认真分析、辨别真假,得出涉案公司存在账务造假情形;又组织犯罪嫌疑人对卖煤人员进行辨认。最终查明涉案企业账务资料虚假,与上游企业之间无真实交易,犯罪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

查明犯罪事实、精准打击犯罪是司法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交口县院在办理涉税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有力弥补了侦查机关的不足,最终犯罪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在证据面前从最初的死不认罪、百般狡辩到后来的认罪认罚、甘愿受罚。我院以被告人刘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并依法追诉该单位,同时向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有力实现了高效履职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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