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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院依托“四抓”举措继续推进作风建设
时间:2015-05-27  作者:李曙光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风建设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没有一支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便无从谈起,更谈不上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了。抓好作风建设,要做到常抓不懈,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做到常抓有韧性,长抓有耐心,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

  近年来,交口县院在作风建设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概括起来就是“四抓”,即抓制度、抓监督、抓教育、抓苗头。

  抓制度。制度建设是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作风建设的牛鼻子,好的作风必须要有完整的制度来保障。每天早晨8点30分点名,这项制度一直坚持到了现在。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警车管理与使用制度、来宾来客接待制度、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起到了以制度化建设促进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效果。

  抓监督。有了制度就要执行,执行的好不好,效果怎么样,要拿实际情况来说话。因此,监督是关键。在平常工作中,对上下班、开会情况、中午饮酒、接待来宾来客等情况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每逢重要节假日前,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给全体干警预警。节中重点监督检查值班、公车使用以及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有力的解决了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违规接待等问题。

  抓教育。抓教育是常抓有韧性的重要体现,在作风建设上起到了防微杜渐的关键作用。在教育上我们建立了“2、5”学习制度,即每周二、周五由院领导带头集体学习的制度。这项制度我们已经坚持四年多了,并且要一直坚持下去。通过集中学习来激发干警自学,使每位干警真正能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入脑入心,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永远不触高压线。

  抓苗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苗头性问题,我们一直严肃认真对待,不敢有丝毫懈怠,并采取了严厉措施加以铲除。对值班脱岗、上班打游戏、迟到早退这些苗头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批评,为全院干警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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