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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助企业,系列矛盾得化解
时间:202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专门来到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写有“护民企临疑能断,司监督弘法遏偏”的一面锦旗送到副检察长刘晓勇手中,对检察机关尽职尽责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表达了诚挚谢意。

   

  2020年6月,我院依职权受理了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与肥城金冠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监督申请,并在受理过程中了解到该案于2017年5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此判决结果为基础,肥城金冠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将涉案合同剩余债权转让给毕某某,从而引出后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关联案件的民事判决、毕某某向交口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及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相关民事诉讼及执行程序。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监督时,上述后续关联案件一直都在进行中。

  受理该涉民企案后,我院高度重视,白玉方检察长明确指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一项主要工作,华瑞公司是我县主要民营企业,也是交口检察院定点联系服务帮扶企业,要坚持快速及时依法办理,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并确定由分管第三检察部的副检察长刘晓勇负责办理该案。经快速调阅一审卷宗材料、询问相关当事人、调取关键证据、综合审查后,我院认为该案原审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且原裁判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遂依法及时向交口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我院第一时间向华瑞公司进行了反馈,华瑞公司结合该再审检察建议与肥城金冠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调解意向,同时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与毕某某也达成执行和解,毕某某已向交口县人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该案的快速准确办理促使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肥城金冠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及毕某某三方在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系列矛盾得以化解,得到涉案企业的高度认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水平和能力,切实保护好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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