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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院加强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管理
时间:2014-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我院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200余人,分批次在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活动同时,我院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包括警示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制度、警示教育活动纪律制度、安全防范制度、教育活动登记制度(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活动方式等内容)。 

  二是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形式。通过参观廉政文化长廊和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听预防教育课、组织专题讨论、集体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警示教育形式,使警示教育活动更生动,更深刻。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成果巩固。为确保警示教育实效,活动结束后,要求接受警示教育人员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我院还与受教育单位保持联系,采用座谈、研讨等方式巩固此次警示教育成果,协助该单位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我院在综合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管理,改变了以往的警示教育形式,有效地解决了教育时间、地点不固定,教育手段和措施不配套,教育内容和形式不灵活等问题,搭建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一个新平台,开创了全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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