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抵制粗风陋俗,倡导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近日,交口县检察院转发了《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举办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均实行事前报告制度,认真填写《参加非亲属关系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一般检察干警和中层干部的报告材料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审签材料报政工部门备案,负责审签的领导应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院纪检部门负责对举办人、参与人进行跟踪监督,并承担监督责任。目前,对干警申报子女结婚备案审查2件,通过跟踪监督均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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